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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资讯] 2016山东卫生资格考试证书办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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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信息 发表于 2017-2-9 15: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度卫生资格考试证书办证通知

  2016年度卫生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由单位)组织人事科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人事劳动保障局、政治工作部)为报名点的考生,将相关材料交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各报名点登陆证书办理系统办理证书业务,审核通过后,由各报名点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时间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于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5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组织人事科、县市区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人事劳动保障局、政治工作部)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聘书原件,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一份(黑色中性笔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3、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1、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将用于证书上);

  (二)市直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县市区报名点于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正常工作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报名点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将各类证件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必须交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于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凭身份证到各单位、县市区报名点领取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报名点对考生资格审核时,务必细致、严格。如果审核时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将不予办理证书领取业务。

  (三)领取证书时请务必提供办证序号以及证书编号(可查阅附件中的合格人员名单),未提供相关信息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善的,将不予办理证书领取业务。

  (四)卫生中级部分专业的合格证书尚未到达我市,请近期留意网站办证通知。

  附件1:介绍信 (模板)

  附件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3:填表说明 (考生必读)

  附件4:各县市区联系方式

  附件5:初级(士)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6:初级(师)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7:中级合格人员名单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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