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条 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考虑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条款解读 提出对返工、重新加工或回收生产的成品质量控制的要求, 明确要求需要增加额外的质量检验项目, 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稳定性考察, 最大程度避免产品质量风险的发生。 ——检查要点 1. 查看产品返工或重新加工管理规程, 规程中是否有对产品增加额外的检测项目和进行稳定性考察的要求; 2.
——典型缺陷及分析 典型缺陷: 某批次产品经重新加工后, 仅按照常规检测项目进行了检验合格后放行, 质量管理部门没有对重新加工后的产品进行评估, 没有评估是否需要增加额外的检测项目。 缺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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