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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境--基本药物大医院版目录基本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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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药师 发表于 2009-12-3 16: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出台后,针对大医院的基本药物目录一直存在悬疑。在第四届中国成长型医药企业发展论坛上,谢晓余透露,“包括已发布的基本药物基层版,供其他医疗机构(县级综合医院以上的医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将达到770种左右,化学药和生物制药580个,中成药190个。”不过谢晓余也强调,目前这个目录可能还不是最终版本,因为该目录还在等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最终定夺,11月底最终出台的目录可能会有一些调整。另外,与大医院目录一起出台的基本药物采购配备规定、基本药物配送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配套文件也将于本月底与公众见面。也就是说,至本月底,卫生部所牵头制定的基本药物配套文件将差不多出齐,卫生部主要工作将转向这些文件的实施。国家出台基本药物目录后,对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如何配备使用以及配备使用比例,都未有明确的规定。这次在即将出台的《基本药物配送使用规定》中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谢晓余称,暂时提出以下要求:二级综合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数量,必须占整个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数量的95%以上;三级综合医院应当在目录品种数量的80%以上。而且该规定也对各级医院的基本药物销售额提出要求。谢晓余表示,基层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应不少于药品销售总额的70%,“其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金额应占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这个比例不确定,我们暂时由各省制定这个比例。各级医疗机构增补的药品,销售额不能超过基本药物销售总额的30%。”基本药物目录出台后,就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问题,卫生部与社会保障部一直争论不休。谢晓余透露,“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将与医疗保障目录中的甲类目录一样,但是会比一类目录中的药品报销比例高5%-10%。”另外,谢晓余透露,对于基本药物增补的产品,其定价将遵循:国家层级增补的药品,由中央来定价;地方政府增补的药品将由各省自己组织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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