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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流] 请教各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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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板凳的人 发表于 2012-12-21 08:5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六条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上面提到“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是指什么文件?
是药品批准文号吗?
Klex2013 发表于 2012-12-21 09: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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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hey 发表于 2012-12-21 14: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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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l114931 发表于 2012-12-21 15: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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