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一公告,某药店涉嫌销售假药。拟依法对该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公告原文:http://fda.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fda/s41134/201507/937424.htm
公告原文:
关于督促东莞市寮步康采堂药房企业负责人孙丽和质量负责人王书琴接受调查处理的公告
2015年7月,经我局初步查证,东莞市寮步康采堂药房(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新旧围良平路86号三号铺)涉嫌销售假药。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我局拟依法对该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为查清相关事实,现通知你单位企业负责人孙丽和质量负责人王书琴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寮步镇寮茶路16号)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逾期我局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 年 7 月17 日
根据药房名,查到东莞警察网公布突击检查此药店新闻:
为进一步推进六大专项行动,寮步公安分局良平派出所加大对涉假药品的打击力度。近日,成功查处一宗涉嫌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依法查扣假药一批。
2014年11月6日16时许,良平派出所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联合寮步食品及药品安全监督分局对新旧围村良平大道86号康采堂药房进行突击检查,将店内一批涉假药品和店主荣某振(湖北省人,44岁)、谢某(湖北省人,37岁)带回派出所审查。经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该店销售的“万艾可”、“浓缩坐骨腰痛丸”等六种药品均为假药。
经审讯,嫌疑人荣某振、谢某对销售假药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原文:http://www.dg.gov.cn/business/htmlfiles/dgjch/pjwdtl/85956.htm
店主非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凝是执业药师挂证。
为了提供利润,可能很多药店会挺而走险出售一些以非药品冒允药品的假药。没事可能就觉得挣到了,等出事后,就会觉得太不值了。
药店有风险 兼职需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