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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部部长和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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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yuhua 发表于 2014-4-17 22: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个自称是最新版GSP修订方案,规定质量管理部部长和质量负责人可以是一个人,但是实施细则不是这样规定的,是不是谁乱讲的?标题为“新版GSP最新修订情况摘述”同行验证一下
要买书的男人 发表于 2014-4-17 23: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分开,小型公司部长和质管员可以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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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j211 发表于 2014-4-18 08: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负责人、质管部长和质管员不应该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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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guojiaxixi 发表于 2014-4-18 09: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貌似看见过这个说法,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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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okrick 发表于 2014-4-18 14: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分开 质量管理人员起码3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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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o493 发表于 2014-4-18 22: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的要求是除了委托三方物流的公司企业质量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外 其余情况均不能兼任 其他省的要求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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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hanyuhua 发表于 2014-4-19 22:5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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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 发表于 2014-4-19 23: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厂都可兼任,为何经营企业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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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kenaihe 发表于 2016-11-18 17: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零售单体可以吧?批发绝对不行。
具体还得看下省局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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